北京时间:
搜索:

地址: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(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厅办公大楼五层)
邮编: 210008
电话: 025-57710291
传真: 025-57710290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政务在线 >  发证动态 >  正文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1号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
2006-01-04 08:56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外贸司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1号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

2005-12-24 08:28 文章来源:商务部外贸司
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

  根据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》,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等进行了调整。现将新版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及证面栏目说明、2006年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(目录一、目录二、目录三)、授权发证机构名单、目录一新增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(样章)予以公布,并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。

  为方便进口企业年初报关,每年12月25日以后,发证机构不再签发本年度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,并按照下一年度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开始签发下一年度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(目录一、目录三)。进口企业需要在年底前报关进口的,请于12月25日前申领本年度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。

  附件:
   1、新版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及证面栏目说明;
   2、2006年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;
   3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授权发证机构名单;
   4、目录一新增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(样章)(略)


商务部
海关总署
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日

注:附件请登录商务部外贸司网站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2号 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    2004-12-29 10:50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8号 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    2004-12-29 10:27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4号 取消蚕丝类商品出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,取消坯绸和部分蚕丝类商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    2004-11-24 11:28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
电话:86-10-65121919 传真:86-10-87519093
邮箱:驻南京特办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