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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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许可证申办流程

 

 

 

 

一、 企业在申请出口许可证前需申领电子钥匙,江苏省的企业在江苏省商务厅申领电子钥匙。已有网上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的企业,不需再次申领,原有电子钥匙可以通用。
二、 取得电子钥匙后,在线如实填写并提交《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。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看随电子钥匙赠送的“网上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教程”的光盘。
、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(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)对企业提交的《口许可证申请表》进行初、复核。复核通过后从企业端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出口商公章,到发证机构取证。
、 企业取证时需递交:
1、 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质证书、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(以上证书、文件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);
2、加盖口商公章的《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;
3、货物口合同;
4、领证人员的有效证明(介绍信)和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工作证)。
5、其他按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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